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房县娃娃鱼。
二、申请人
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房县娃娃鱼产地范围为湖北省房县沙河乡、万峪河乡、青峰镇、白鹤镇、土城镇、 门古寺镇、野人谷镇、中坝乡、上龛乡、九道乡、五台乡共11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种源
大鲵(Andrias davidianus)。
二、养殖环境条件
养殖环境要求环境幽静、光线微弱,水源充足、水质清新、无污染,符合国家养殖 用水水质标准要求,水温15℃至22℃、pH值6.5至7.5,溶氧量≥4mg/L。
三、生产方式
1、采取人工仿生态养殖。 2、按个体大小,分级分池饲养。
四、养殖管理
1、放养:放养密度为苗种阶段为60至100尾/㎡,成鲵阶段为5至10尾/㎡,放养规 格个体体重之差不得超过30%。 2、饵喂:幼苗期间喂严格消毒的水蚯蚓、水蚤,成鲵养殖期间,投喂鲜活小鲜鱼。投 喂量为其体重的2-4%。 3、环境、安全要求:饲养环境、疫情疫病的防治与控制必须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得 污染环境。
五、捕捞
起捕规格:个体重≥1.5kg,手工捕起或网捕。
六、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肉质细嫩,味鲜无油腻感,口感嫩滑爽口。 2、理化指标:蛋白质≥15%,脂肪≤5%。 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房县娃娃鱼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房县娃娃鱼的检测机构由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