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禹州丹参。
二、申请人
禹州市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心。
三、产地范围
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所辖张得镇、小吕乡、范坡镇、鸿畅镇、文殊镇、褚河镇、郭连镇、山货乡、古城镇、朱阁镇、浅井镇、苌庄镇、花石镇、火龙镇、顺店镇、方山镇、磨街乡、梁北镇、无梁镇、方岗镇、鸠山镇共计21个乡(镇),涉及大周村、大吕村、黄岗村、岗刘村、韩洼村、阁街村、韩楼村、齐庄村、王庄村、大墙村、寨门李村、柏村、许屯村、老官陈村、尹岗村、申洞村、磨街村、秦村、龙门村、方东村、后地村等332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东经113°03′~113°39′,北纬33°59′~34°09′。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禹州丹参基原为唇形科鼠尾草属多年生草本植物丹参,主
栽品种为“豫西丹参”。
(二)立地条件
选择地势向阳、土层深厚、土质疏松、排水良好、富含有机质、透水透气良好、靠近水源或有灌溉条件的沙壤土或轻壤土,土壤pH值为中性,前茬作物以豆科、禾本科作物为好。
(三)栽培管理
1.整地。前茬作物收割后及时整地,结合深翻,每亩施农家肥1500~3000kg。丹参种植前耙细整平,做成宽80~130cm的高畦。雨水较少的地区可开平畦,并开好排水沟系。
2.育苗移栽。育苗时间为11月,将上年留种用的种根,取上、中段,剪成5cm长的小段,按行、株距1×2cm,斜插,当苗高2~2.5cm时,移栽大田。
3.田间管理。干旱应及时灌溉浇水。生长期内需进行3次中耕除草:分别在苗高10~15cm、6月、7月至8月进行,封垄后停止中耕。除栽种时应尽量多施基肥外,生长过程中还需要追肥2~3次。
(四)采收
1.采收。于当年10月至11月地上部枯萎或次年春萌发前收刨采挖。
2.产地加工。将挖出的丹参置原地晾晒,剪去茎秆、芦头等地上部分,除去泥沙(忌用水洗),顺条理齐,曝晒至干,折干率30%。
(五)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根条细长,表面砖红色,条色上下均匀,皮厚,断面棕黄色,菊花纹理清晰。
2.理化指标。水分8%(限定值不得超过13%)、丹参酮类0.27%(限定值不得少于0.25%)、丹酚酸B4.9%(限定值不得少于3.0%)。
3.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禹州丹参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禹州丹参的检测机构由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