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湟源牦牛肉。
二、申请人
湟源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三、产地范围
青海省西宁市湟源县城关镇、大华镇、日月藏族乡、和平乡、东峡乡、波航乡、申中乡、寺寨乡、巴燕乡,共9个乡镇,146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东经100°54′~101°25′,北纬36°20′~36°53′。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湟源牦牛肉。
(二)养殖环境
高寒草甸和高寒沼泽草场,草原上无工矿企业,环境无工
业污染基地环境。
(三)养殖管理
1. 选育繁育。自繁自育。
在选配中尽量避免近交,不断提高湟源县牦牛肉的品质。
2.饲草来源。全年自由采食天然放牧,基地饲草料以燕麦、青稞等为主。采购牧草均在饲草基地采购。采购饲料后及时入库,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质;饲草料入库和出仓时严格登记,有专人负责管理仓库和清扫卫生。
3.饲养方式与管理。(1)饲养方式。秋、冬季草场的轮休期,每天分三次定时定量补饲,成年牛每天16斤左右饲草,小牛每天10斤左右。(2)饲养管理。冷季饲养管理:冷季饲养的主要任务是保膘、保胎,防止乏弱。选留和保护好距冬春圈地近的草场作为机动草场,以备急用。在草场利用先远后近,先山后滩,风雪天放山山,利用未被风吹走的牧草,以节约定居点附近的草场。一般应晚出牧,早收牧,充分利用中午暖和时间放牧,午后饮水,除放牧外,对瘦弱牛特别是幼龄牛和妊娠母牛,应做好补饲工作,以确保安全越冬过春。
4.疫病预防。(1)按照青海省每年动物防疫免疫工作方案进行免疫防疫。重大动物疫病及常见疫病按要求进行防疫免疫。(2)常见疾病治疗。凡发病牦牛,原则上采用大黄、当归、黄芪等中药材进行治疗如病情特殊,必须采用西药治疗方可治愈,应将该牛进行隔离治疗期间牦牛不出栏、牛奶不入桶出售。
5.屠宰。在依法设立的定点屠宰场进行屠宰;屠宰后出场的牦牛肉必须经过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检疫检验并合格。
(四)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湟源县牦牛以黑褐色居多,大都有角,体型紧实,前躯发达,四肢较短,蹄小而硬,体侧下部密生粗长毛。新鲜胴体肌肉有光泽,深红色均匀,脂肪呈黄色。切口稍潮湿而无粘性,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不粘手。肉质紧密富有弹性,指压后的凹陷立即复原,无酸、臭等异味,具有鲜牛肉的自然香味。紧密而有弹性,关节表面平坦而光滑,渗出液透明。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聚于表面,具有特殊香味。
2.理化指标。蛋白质含量>22.0g/100g,氨基酸总量>15.8g/100g,不饱和脂肪酸≥37.4g/100g(以脂肪计),硒含量>1.8ug/100g。
3.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湟源牦牛肉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青海省西宁市湟源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青海省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湟源牦牛肉的检测机构由青海省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