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蒙阴苹果。

二、申请人

蒙阴县宗路果品专业合作社。

三、产地范围

山东省蒙阴县境内,东至坦埠镇、西至联城镇、南至蒙山、北至岱崮镇,分布在11个乡镇。地理坐标:东经117°45′~118°15′,北纬35°27′~36°02′。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早熟品种辽伏、藤牧1 号等,中熟品种嘎啦、新红星等、

晚熟品种有小国光等。

(二)立地条件

海拔标高一般200~600m,最低120m,最高1108m。主要土壤类型是棕壤类和褐土类。

(三)栽培管理

1.土壤管理。深耕改土、春秋各刨树盘一次、果园生草、覆草、埋草,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肥力。

2.花果管理。调整花量,超前疏花,以花定果,辅助授粉,及时套袋、摘叶、转果。

(四)采收

适时采收、分级,采时应轻拿轻入,采收容器内有软衬垫,防止扎、碰、压等机械损伤。

(五)储存

库房无异味。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合存放。不得使用

有损质量的保鲜试剂和材料。

(六)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具有本地无公害苹果的自然特征,品质正常、无劣变,产品果个均匀,色泽鲜艳,果肉细脆多汁,含糖量高,酸甜可口,香味浓郁,硬度大,耐贮运。

2.理化指标。可溶性固形物≥12%;硬度(kg/cm2)≥9;总酸量≤0.3%;10%≤总糖含量≤12%;维生素C≥4mg/100g。

3.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蒙阴苹果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蒙阴苹果的检测机构由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