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沂水苹果。
二、申请人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人民政府。
三、产地范围
山东省临沂市辖区的沂水县高庄镇、夏蔚镇、沂水镇、院东头乡、崔家峪镇、泉庄乡、诸葛镇、沙沟镇、马站镇。地理坐标:东经118°13′00″~119°03′00″,北纬35°36′00″~36°13′00″。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烟富系、烟嘎系、乔纳金、沂蒙红、沂蒙青、红粉佳人、
新红星、珊夏、千秋、红将军、新世界、澳州青苹、国光。
(二)栽培管理
1.育苗。基砧选用适应性强、抗旱、抗寒品种,嫁接矮化选用无病毒材料。
2.定植。秋季栽植,采用定植沟栽植,株行距宜为(2~3)m×(3~4)m。
3.施肥。以有机肥、长效复合肥为主。
4.疏花疏果。调节花、叶芽的比例至1∶3~4。谢花后10天开始疏果,留果间距为20~25cm。
5.授粉。在铃铛花期采取花粉,花开的当天人工点授或用机械授粉。
6.套袋。谢花后30-40天套袋,采收前20-25天去袋。
(三)采收
分期采收,首次采收树冠外围、上部果个大、着色好的果实,1周后再采摘树冠内膛、中下部的着色较好的果实。
(四)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产品具有各类无公害苹果的自然特征,品质正常、无劣变,产品果个均匀,平均单果重198g,最大果重460g,色泽鲜艳,果肉致密,含糖量高,汁多味好,香味浓郁,耐贮运。
2.理化指标。可溶性固形物≥11%;硬度(N/cm2)≥5.5;总酸含量≤0.4%;总糖含量≤13%。
3.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沂水苹果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沂水苹果的检测机构由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