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长白石。

二、申请人

吉林省白山市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三、产地范围

吉林省白山市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马鹿沟镇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原料要求 1. 原料产地。原料产出于东经128°11′43″~128°12′34″,北纬41°27′10″~41°27′49″的区域范围。 2. 原料特征。为原生矿料,以浅灰色、淡青黄色为主的晶质矿物集合体,鳞片变晶结构、变余凝灰结构、隐晶质结构,块状构造,具贝壳状断口。 3. 矿物成分。主要矿物组成为高岭石族矿物,以珍珠陶石、迪开石、高岭石、埃洛石及其过渡矿物为主的多种矿物组合黏土岩。 (二)加工工艺 开采→选料→解料→雕刻→抛光。 加工要点: 1. 开采。根据矿山岩层构造,剥离矿带后采用手工作业方式开采。 2. 选料。根据石料本身的颜色、形状、纹理、透明度、瑕疵等特征,选择雕刻产品目标。 3. 解料。按石头纹路走向切割石料,去除杂质、裂纹等瑕疵,形成料坯。 4. 雕刻。琢磨加工料坯至所需形状,根据石材特点雕刻至线条流畅,形态逼真。 5. 抛光。对雕刻好的产品表面进行精细打磨,去除雕刻刀痕,充分显现石材的特质和天然色泽。配合上蜡、过油,增加亮度和光润。 (三)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产品以白山松水、福佑平安等系列题材为主,体现长白山文化特点。以黄、灰等颜色为主,呈透明至微透明,常含有粟粒斑点,可见蜡状和油脂光泽,质地细腻、温润,印面平整,雕刻精美。 2. 理化指标。摩氏硬度2.0~3.0,密度2.50~2.70g/cm3,折射率(点测法)1.56~1.60。 3. 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长白石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吉林省白山市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吉林省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长白石的检测机构由吉林省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