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南芬虹鳟鱼。
二、申请人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政府。
三、产地范围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思山岭街道办事处、南芬街道办事处、铁山街道办事处、郭家街道办事处、下马塘街道办事处共5个街道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虹鳟鱼。(二)养殖环境。冷泉流水养殖,pH值6.5至8,水温常年在2至20℃,溶解氧不低于7mg/L以上。(三)养殖技术。1.亲鱼养殖技术:亲鱼池面积要求150至200㎡,水温8至12℃,每平方米放养亲鱼8至10kg,雌雄亲鱼分池饲养。2.苗种培育:发眼卵放入平列槽孵化,每个小平列槽放卵5000粒;长至0.5g以上放入稚鱼培育池培育,每立方米水体放— 8 —养10000尾;长至2g放入鱼种培育池培育,直至培育到25g左右的虹鳟苗种。3.成鱼养殖技术:池塘长方形,每个池塘不超200㎡,最适水温7至20℃。鱼池后部池底应设置排污口,每池单独排污。(四)养殖饲料。苗种投喂有机天然动植物性饲料,成鱼投喂渔用配合饲料。(五)起捕规格。起捕商品鱼规格为1公斤以上。(六)特色质量。1.感官特色:背部和头部呈蓝绿色,头部、背部、体侧分布有不规则的黑褐色斑点,体侧沿侧线有一条鲜艳的彩虹带。无肌间刺,肉质肥嫩,无土腥味。2.理化指标:蛋白质≥20.6g/100g,脂肪≥4.3g/100g,总氨基酸≥13.3g/100g,不饱和脂肪酸≥2.0g/100g,DHA≥0.20g/100g,EPA≥0.06g/100g。
五、专用标志使用
南芬虹鳟鱼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原产地地理标志行政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辽宁省原产地地理标志行政部门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南芬虹鳟鱼的检测机构由辽宁省原产地地理标志行政部门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