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东海水晶。
二、申请人
江苏省东海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东海水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东海水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的请示》 (东政发[2006]91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江苏省东海县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原料感官特征。 一般为晶体状构造,可雕性和抛光性好。全透明或半透明,玻璃光泽,常见颜色有无色、茶色、紫色、绿色、黄 色等。 (二)原料理化特征。 1. 摩氏硬度:7。 2. 密度:2.66克/立方厘米。 3. 折射率:1.544至1.5553。 4. 二氧化硅含量:大于99.99%,杂质含量总和小于20ppm,铝含量小于15 ppm。 (三)质量特色。 1.感官特征: (1)玲珑剔透、油润透明、。 (2)晶体较完整,面、棱、角清晰,晶面生长纹明显。 (3)含少量气、液、固三相包体。 (4)水晶原石晶面和凹坑处常伴有棕黄、棕褐、绿色的含有细微的蛭石与绿泥石矿物组成的“燕子泥”。 2. 质量等级:质量等级分为三级。
五、专用标志使用
东海水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江苏省东海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 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 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