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明溪肉脯干。

二、申请人

福建省明溪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明溪肉脯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明溪肉脯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请 示》(明政文〔2007〕76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福建省明溪县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原料猪饲养管理。 1. 品种:闽北花猪、武夷黑猪或以其为母本的杂交一、二代。 2. 饲养目标:在保护范围内饲养6至8个月,出栏体重90公斤至100公斤。 3. 环境、安全要求:饲养环境、疫情疫病的防治与控制必须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二)加工技术。 1. 原料要求:符合上述要求,经检疫合格的符合加工条件的后腿肉。 2. 基本辅料与配比: (1)红曲酒及红曲酒糟。 原料:当地种植的单季阴糯、山泉水和当地红曲。 工艺:采用二次发酵,藏入地窖,时间半年以上。 要求:红曲酒酒精度大于或等于12度;红曲酒糟色泽红亮、粘稠、醇香。 配比:占辅料总量的12%至15%; (2)食盐:配比占辅料总量的2%至4%。 (3)香辛料:大蒜、肉桂、大小茴等占辅料总量的1%至2%。 3. 工艺流程:选料→修整→切片→调味→腌制→摊晾→初烤→复烤→整理→包装→成品。 4. 关键加工工艺: (1)切片:顺猪肉肌纤维方向切削,呈长条状,厚度3毫米左右。 (2)腌制:时间3至4小时,温度10℃左右。 (3)摊晾:采用表面带皮的毛竹筛,自然晾干到表面结皮。 (4)初烤:用木炭或机制炭进行烘烤,炭火距离竹筛40厘米左右,温度控制在50℃左右,每半小时翻片一次, 烤至色泽红润有透明感。 (5)复烤:温度控制在200℃左右,烤至肉质出油,呈红褐色止。 (三)质量特色。 1. 感官特征:厚薄均匀,可见肌纹,允许有少量的脂肪析出及微小空洞,无焦片、生片;色泽均匀,油润有光 泽;滋气味醇厚、纯正。 2. 理化指标:蛋白质含量大于50%,脂肪小于13%,氯化物含量(以NaCl计)2%至4%。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明溪肉脯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福建省明溪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 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