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永春老醋。

二、申请人

福建省永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永春老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福建省永春县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原料。

1. 糯米:符合GB2715的规定,主要产自保护范围内,淀粉含量不小于72%,

含水量不大于12%,不变率小于3.5%,不完善率小于6%,具有糯米正常色泽和气味, 无霉变。

2. 红曲米:符合GB4926的规定,糖化率不小于1200mg/g.h,酒精度不小于15%

(v/v),颜色呈暗红色,具有红曲米特有香气,无染杂,发酵均匀、完整。

3. 水:酿造用水应取自保护范围内的地下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二)生产工艺流程。

糯米→浸泡→蒸煮→冷却→红曲糖化酒精发酵→液态醋酸发酵→陈酿→调兑→ 成品

(三)关键工艺。

1. 红曲糖化酒精发酵:红酒发酵周期需保证30天以上;红酒发酵用水必须是取

自保护范围内的地下水;红酒发酵的酒精度控制在10%(V/V)至12%(V/V)之间。

2. 陈酿:

(1)温度控制:陈酿房温度控制在18℃至26℃之间。 (2)陈酿时间:按陈酿时间不同分为四级,其中特酿级5年以上,精酿级4年 以上,优酿级3年半以上,佳酿级3年以上。 (3)添加物:在陈酿过程中,根据需要可添加按特定工艺炒制的米乌(≤4.0%)、 芝麻(≤0.5%)、白糖(≤3.0%)等添加物。

(四)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

项目 要求 色泽 棕褐或棕红色 香气 具有液态发酵永春老醋特有的酯香味,无其他不良气味 滋味 入口柔和,稍有甜味,不涩,无杂味 体态 澄清,允许有微量沉淀

2. 理化指标:

指标 项目 特酿级 精酿级 优酿级 佳酿级 总酸(以乙酸计)(g/100ml) ≥ 6.5 6.0 5.5 5.0 可溶性无盐固形物(g/100ml) ≥ 2.0 1.8 1.5 1.0 氨基酸态氮(以氮计)(g/100ml)≥ 0.10 0.10 0.08 0.08 总糖(以葡萄糖计)(g/100ml) ≥ 2.2 2.0 1.8 1.5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永春老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福建省永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永春老醋的法定检测机构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