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晋州鸭梨。

二、申请人

河北省晋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晋州鸭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河北省晋州市东卓宿镇、周家庄乡、东里庄乡、总十庄镇、 马于镇、营里镇、 循环经济园区、桃园镇等 8 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鸭梨。

(二)立地条件。

土壤类型为沙土、沙壤土;土壤 pH 值为 7.5 至 8.4,有机质含量≥0.9%。

(三)栽培管理。

1. 苗木:采样杜梨为砧木的嫁接苗。

2. 定植:

(1)定植时间:春植、秋植。 (2)定植密度≤668 株/公顷。

3. 疏花蔬果:疏花蔬果时保留 4 位以下的花果,留果量≤45 吨/公顷。

4. 冬剪:冬剪与夏剪相结合,留枝量≤750000 枝/公顷。

5. 施肥:每年施用有机肥≥30 吨/公顷。

6.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采收时期。

9 月中下旬。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果实呈倒卵圆形,近果梗处有一鸭头状突起(鸭突),果面光滑,绿黄色,

果点小,皮薄,石细胞 少,果肉细脆。

2. 理化指标:单果重≥185 克,可溶性固形物含量≥11.0%,总酸量≤0.16%,硬度 4.5kg/cm2

至 7.5kg/cm2 。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晋州鸭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河北省晋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晋州鸭梨的法定检测机构由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