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富顺香辣酱。

二、申请人

四川省富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富顺香辣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四川省富顺县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原辅材料。

1. 辣椒:保护区内生产的朝天椒、二荆条红辣椒,采摘时间为每年的7月至立秋后

15天,要求其色泽红亮,肉头饱满,无霉变、虫蛀、杂质。

2. 酿造酱油:用保护区内生产的小黄豆,采用当地特殊酿造工艺生产的“窝油”。

3. 食用盐:自贡市生产的优质井盐。

4. 生产用水:保护区内的地下饮用水。

(二)加工技术要求。

1. 工艺流程:

(1)辣椒酱(糍粑海椒):辣椒→清洗整理→预煮→捣制醒发 (2)酱油:小黄豆→特殊酿造→多种香辛料萃取→煮沸→冷却 (3)富顺香辣酱:辣椒酱+酱油+熟菜油等→调配→搅拌醒发→灭菌→灌装

2. 工艺要点:

(1)预煮:采用保护区内的地下水,温度90℃至100℃,时间20至30分钟。 (2)捣制醒发:采用本地生产专用捣具,温度50℃至60℃,时间30至50分钟。 (3)调配搅拌:温度30℃至40℃,时间15至20分钟。

(三)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呈红褐色、油润光亮、馥郁芳香、香气悦人、质地粘糍、口感细腻、

爽辣可口,回味悠长。

2. 理化指标:水分/(g/100g)≤57.00,氨基酸态氮(以氮计)/(g/100g) ≥

0.40。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富顺香辣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富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富顺香辣酱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