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薤山叠翠。
二、申请人
湖北省谷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薤山叠翠产地范围为湖北省谷城县薤山林场、紫金镇、南河镇、石花镇、赵湾乡现 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当地群体品种。
(二)立地条件。
海拔800m至1000m,黄壤土,土层深度在0.5m以上,土壤pH值5.2至6.5, 土壤有机质≥2.0%。
(三)栽培管理。
1. 育苗:以无性繁殖方式育苗。
2. 定植:单条种植每公顷苗数≤4.5万株;双条种植每公顷苗数≤6万株。
3. 施肥:每年施饼肥或商品有机肥≥1500kg/公顷;或经无害化处理的农家有机肥≥
15000kg/公顷。
4.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鲜叶采摘。
1.采摘时间: (1)春茶:每年立夏之前。 (2)秋茶:立秋之后至10月中旬。 2.采摘要求:嫩度在一芽两叶初展以上的芽叶。
(五)加工工艺。
摊放→杀青→风选→揉捻做形→初烘→摊凉回潮→整形→回潮→二烘→足干→整理 成品
(六)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 (1)外形:条索紧细显锋苗、色泽翠绿油润。 (2)汤色:嫩绿明亮。香气:栗香持久。 (3)滋味:鲜醇爽口。 (4)叶底:嫩绿明亮匀整。
2. 理化指标:水浸出物≥38.0%。
3. 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薤山叠翠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湖北省谷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薤山叠翠的法定检测机构由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