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州河鲤。
二、申请人
天津市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州河鲤产地范围为天津市蓟县于桥水库自然水域(68平方公里)。
四、质量要求
一、种源
鲤(Cyprinuscarpio)。
二、生长环境
水质符合有关渔业水质的国家标准的水库自然水域,底质符合有关水产品产地环境 要求的国家标准。水体透明度≥120cm,pH值7.0至8.5,溶解氧≥5mg/L。
三、增殖管理
1.鱼种来源: (1)产地范围内州河鲤原种自然繁殖。 (2)在产地范围内选定有苗种生产许可证的育苗场,跟踪选购,确保苗种来源品 系正宗。 2.养殖方式:产地范围内人工放流自然生长。 3.苗种放养:六月中旬投放规格为0.5g/尾的夏花鱼苗。 4.饵喂:产地范围内放养不投喂,主要食用自然水体中的天然饵料。 5.生长保护:每年4月15日至7月15日为全库禁渔期,禁渔期间禁止一切捕捞 作业;在于桥水库大坝以东3000m内设立10km2常年禁渔区,永久性禁止一切捕捞作业; 严禁电鱼毒鱼、炸鱼和密网目围网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行为;严禁底拖网作业、水 下采砂和围库造田行为,保护渔业生态环境。 6.环境、安全要求:饲养环境、疫情疫病的防治与控制必须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不得污染环境。
四、捕捞
在禁渔区外非禁渔期间可以捕捞,渔船为在县渔政执法部门登记在册、执有当年核 发捕捞许可证的双人单桨渔船,网具为网眼大于7.0cm的粘网,起捕规格≥1000g/尾。
五、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头小,后缘背部无明显隆起,体态修长;背部稍青,体侧鳞片金黄, 腹部金黄色,胸鳍﹑腹鳍﹑臀鳍、尾鳍末端均为浅红色;肉质紧实,咀嚼滑韧,味道鲜美。 2.理化指标:肌肉中粗蛋白≥15.0%,粗脂肪≤2%。
3. 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
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州河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天津市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州河鲤的检测机构由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