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雨花茶。

二、申请人

南京市人民政府。

三、产地范围

江苏省南京市城区的中山陵园、雨花台烈士陵园,江宁区、溧水县、高淳县、浦口区、六合区、雨花台区等7个区县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叶形为长椭圆形、柔软度好的茶树良种,如黄山小叶、祁

门楮叶、龙井长叶、锡茶5 号、鸠坑及新选育的适制雨花茶的

品种。

(二)立地条件

选择坡度<15°的丘陵岗坡地或平地进行栽植,土层厚度≥80cm。

(三)栽培管理

1.栽培方式。双行密植条栽。

2.栽培环境。丘陵黄壤岗坡地(种植地坡度不大于150)。土壤有机质含量1.5%~2.0%。

(四)采收

分批多次采。春茶3月中旬至4月下旬可开采,秋茶8月下旬至9月下旬可开采。

(五)加工

鲜叶采摘、摊放、杀青、揉捻、毛火、整形(搓条)、足

火、精制、包装。

(六)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外形圆、紧、细、直,形似松针、白毫隐露;色泽绿润;香气清香高雅;汤色绿而清澈;滋味鲜爽;叶底嫩绿明亮。

2.理化指标。总灰分≤6.5%,水浸出物≥35.0%,粗纤维≤15.0%。产品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其中特级茶的原料一芽一叶的比例应在85%以上,长度不超过3cm。

3.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雨花茶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江苏省南京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雨花茶的检测机构由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