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香格里拉牦牛肉。

二、申请人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三、产地范围

迪庆州境香格里拉县建塘镇、小中甸乡、洛吉乡、尼汝乡、格咱乡、东旺乡、尼西乡、五境乡;德钦县霞若乡、燕门乡、云岭乡、佛山乡、奔子栏;维西县巴迪乡等14个乡镇。地理坐标:东经98°25′~100°18′,北纬26°25′~29°16′。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香格里拉牦牛。

(二)饲养环境

年平均气温4.7~16.5℃,年日照时数为1742.9-2186.6 小时,

太阳辐射118.3~133.7 千卡/cm2,降水量268~945mm。年平均

降水量738mm。无霜期129-197 天。

(三)饲养管理

1. 饲养方式。以放牧为主。

2.饲料条件。以天然饲草加人工优质牧草为主,冬、春季节以青贮饲料为主,夏、秋季节以自由放牧为主。

3.饮水。产地范围内的山泉水、河水或自来水。

4.出栏要求。5-8周岁,成年公牦牛平均体高为119.05cm,成年母牦牛平均体高为105.23cm,平均活重分别为234.55kg和192.47kg左右为最佳出栏期。

(四)屠宰

喷水淋浴→致昏→刺杀放血→剥皮→去头蹄→开膛解体→

检验→称重→入库冷藏。

(五)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平均体高,成年公牦牛为119.05cm,成年母牦牛为105.23cm,平均活重分别在234.55kg和192.47kg左右为最佳屠宰期。屠宰后的鲜牦牛肉颜色深红,色泽均匀,有光泽,脂肪颜色为淡黄色,肉质细嫩有弹性,指压后凹陷恢复较快,外表湿润,不粘手,切面湿润,具有新鲜牦牛肉正常气味,无异味、无霉斑等污染。

2.理化指标。牦牛肉营养丰富,具有丰富的氨基酸、蛋白质;低脂肪、香格里拉牦牛肉中丰富的营养物质,其中蛋白质≥18%,水分含量≤71.5%,脂肪≤5.42%,酸价≤2.9mg/g。

3.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香格里拉牦牛肉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香格里拉牦牛肉的检测机构由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