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灵台苹果。

二、申请人

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人民政府。

三、产地范围

灵台县所辖邵寨镇、独店镇、什字镇、西屯镇、上良镇、朝那镇、梁原乡、龙门乡、星火乡、蒲窝镇、新开乡共计11个乡(镇)。地理坐标:东经107°00′~107°57′,北纬34°54′~35°14′。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以烟富3 号、礼泉短富、红将军为主的优系富士品种。

(二)立地条件

海拔高度890~1520m,土壤类型为黑垆土,土质肥沃,保水保肥性能较好。

(三)栽培管理

1.苗木繁育。以山定子、M26为砧木采穗嫁接。

2.栽植时间。秋栽时间为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主要为短枝型品种。春栽时间3月下旬至4月上旬,为矮化自根砧和矮化中间砧。

3.栽植密度。乔化栽植株行距约为3m×5m;矮化中间砧与短枝型栽植株行距为2m×4m或1.5m×4m;矮化自根砧栽植株行距为1m×4m。

4.整形修剪。四季修剪相结合,主干上着生结果主枝18~20个,每个主枝间距10~15cm。

5.花果管理。(1)疏花疏果。在花前复剪疏花芽,花序分离期到初花期疏花,花后1-4周完成疏果。(2)授粉。采用亲和力强的两品种之间相互授粉方式或搭配专用授粉树海棠,与授粉品种搭配栽植比例为4~5∶1。(3)套袋。早中熟品种在谢花后10-15天套袋;晚熟品种在谢花后3-6周内套袋。(4)摘袋。果实采收前3-5周摘袋,摘袋后可通过铺反光膜、摘叶转果等措施提高果面着色度。

(四)采收

8月上中旬至10月中下旬,果实着色度≥80时采收。

(五)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果型端正高庄、果个大;果面全红或近全红,着鲜红色条纹或晕、果面光洁,蜡质层厚;肉质脆,果肉乳黄色,酸甜适口、纤维少、汁液多、风味浓郁。

2.理化指标。可溶性固形物≥14%,总酸(以苹果酸计)为0.19g/100g,维生素C为2.26mg/100g,钙为6.21mg/100g,磷为8.45mg/100g,钾为102mg/100g。

3.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灵台苹果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甘肃省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灵台苹果的检测机构由甘肃省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