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滦南虾油。
二、申请人
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人民政府。。
三、产地范围
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南堡镇、柏各庄镇、坨里镇、胡各庄镇共 4 个镇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原料要求1. 鲜乌虾。产地范围内清明至小满期间的鲜乌虾, 允许含 有少量其他鲜虾, 鲜乌虾占比≥90%,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2. 食盐。产地范围内生产的高钠海盐,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规定。(二)加工工艺拌盐装缸 →晾晒发酵 →打耙搅拌 →坐椆亹油。加工要点:1. 拌盐装缸。使用本地产的口大底小的陶缸, 将虾与食盐 按 5 ∶1 的比例搅拌均匀,装至距缸口 20cm 处,加入 0.3cm 厚的 食盐封口,加盖用芦苇或竹片手工编织成的圆锥形缸盖。2. 晾晒发酵。装缸 2 天后,采用日晒夜露的方法, 白天揭 开缸盖, 充分照射日光, 促进发酵。3. 打耙搅拌。虾表面逐渐有气泡冒出, 拱成鼓包时, 用优 质柳木制成的四棱锥体酱耙翻搅, 每天搅拌 5~6 次,每次打耙 10 下以上,直至搅拌均匀。气温升高时,搅拌次数每天增加 2~ 3 次。发酵时间不少于 6 个月。4. 坐椆亹油。采用本地当年生长的粗细均匀的柳条, 去皮 后手工编织成长圆柱形篮子,用 160 目纱布包裹两层,高温消毒 后制成椆子。把椆子坐入缸里,用横棍压在椆子上别在缸腔内, 向外撇油。(三)特色质量1. 感官特色。外观呈褐色, 清而不混, 气味鲜浓清香, 口 感咸鲜合一,味极鲜美, 余味绕口。2.理化指标。(1 ) 优级: 可溶性无盐固形物≥15.00g/100mL, 氨基酸态 氮(以氮计)≥1.00g/100mL,全氮(以氮计)≥1.20g/100 mL , 食盐(以氯化钠计)≤22%;(2 ) 一级: 可溶性无盐固形物≥13.00g/100mL, 氨基酸态 氮(以氮计) ≥0.85g/100mL, 全氮(以氮计) ≥1.00g/100mL , 食盐(以氯化钠计)≤25% 。3. 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必须符 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滦南虾油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河北省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并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滦南虾油的检测机构由河北省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