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符离集烧鸡。
二、申请人
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符离集烧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安徽省宿州市?桥区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将符离集烧鸡列为地理标志产 品予以保护的请示》(?政秘[2004]65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为安徽省宿州市?桥区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原料。 1.鸡种:淮北麻鸡。 2.鸡源:选自安徽省宿州市、淮北市、亳州市、固镇县及江苏省铜山县南部地区散养的淮北麻鸡。料鸡选用 经检验检疫合格当年或隔年的成年健嫩活鸡, (二)作料。 传统配方规定的作料必须齐全,且为正品。卤制符离集烧鸡应用业内传承循环使用的烧鸡老汤。汤汁应郁香 味浓,呈枣红色且透明,无腐败变质现象。 (三)工艺。 活鸡应验收检疫合格。经饮水、休息后,快速进行一刀宰杀。血要放净,随杀随烫,净身后鸡体呈肉白色。 造型浑圆饱满,经涮净、湿晾、涂饴糖稀、油炸,其外观呈柿黄色或枣红色。 (四)质量特色。 呈椭圆形,肉质细嫩劲道,烂且脱骨联丝。整鸡色泽鲜艳,咸淡适中,郁香鲜美,味道独特,食有余香。
五、专用标志使用
符离集烧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 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