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哈密大枣。

二、申请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哈密大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沁城乡、乌拉台乡、大 泉湾乡、陶家宫乡、回城乡、花园乡、南湖乡、二堡镇、五堡乡、西山乡、德外里乡、柳 树沟乡、七角井镇、天山乡、白石头乡以及农十三师红星一场、红星二场、红星四场、火 箭农场、柳树泉农场、黄田农场等乡镇和团场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五堡大枣。

(二)立地条件。

土层厚0.5米以上,土壤类型为棕漠土,质地为沙壤土、沙土、粘土,pH值7.0至

8.5,土壤有机质含量≥0.6%。

(三)栽培管理。

1. 苗木繁育:哈密大枣苗木繁育常用的方法有嫁接育苗等无性繁殖育苗方式。

2. 栽植时间:春栽。

3. 栽植密度:栽植密度≤1600株/公顷。

4. 施肥:以有机肥为主,盛果期枣树每株施农家肥≥30kg。

5.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采收及干制。

8月中旬,枣果达全红时分批采收。自然晾干或烘干。采收及制干时禁止使用催熟、 催落剂。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果形为长椭圆形、扁椭圆形和近似圆形,果形饱满、皱缩程度小,果

实个大肉厚有弹性、外观紫红艳丽具光泽。

2. 理化指标:单果重≥7 g;总糖含量≥70%;总酸含量≥0.9 %;可食率≥90%;含

水量≤20%。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哈密大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哈密大枣的法定检测机构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