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清水大米。
二、申请人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清水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石佛寺乡、尹家乡、 黄家乡、兴隆台镇、辉山街道、虎石台街道、财落街道、清水台镇、新城子乡、马刚乡、 青年农场、前进农场等12个乡镇、街道、农场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盐粳48,辽星1号系列,辽粳294等适宜当地土壤气候的粳稻优良品种。
(二)立地条件。
草甸型水稻土,土壤有机质含量≥2%,土壤pH值6.5至7.5。
(三)栽培管理。
1. 育秧:育秧方式为旱育秧,播种期为4月上中旬,播种量:软盘旱育苗每盘播催
芽种子60g至80g,隔离层育苗每平方米播催芽种子480g至500g。
2. 插秧:插秧时间为5月初至5月下旬。插秧密度:每公顷插秧≤25万穴。
3. 施肥:每年每公顷施用有机肥不少于15吨,
4.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收割。
10月上中旬,80%以上籽粒变黄时开始收割。按品种单收、单割。
(五)加工、贮存。
稻谷→筛选→去石→磁选→砻谷→谷糙分离→碾米→去碎米→色选→抛光→检验→ 包装。大米常温贮存期不超过六个月。
(六)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大米晶莹透明,蒸煮时,饭粒完整、柔软、油润,浓香持久,米饭冷 后不硬且有黏性。 2.理化指标: 钾 镁 项目 mg/kg mg/kg 指标 ≥1200 ≥450 3.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清水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清水大米的法定检测机构由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