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永安鸡爪椒。
二、申请人
福建省永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永安鸡爪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福建省永安市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七叶鸡爪椒。
二、立地条件
保护区范围内海拔 150m 至 500m;土壤为壤土、砂壤土,土壤 pH 值 6 至 7,有机质含量≥1.5%。
三、栽培管理
1. 耕作制度:水旱轮作。2. 种苗培育:播种时间为 11 月上旬至 12 月,苗龄约 90 天,真叶 9 片至 11 片,带大花蕊定植。3. 大田栽培:(1) 定植:采用高畦栽培,每公顷 42000 株至 45000 株。(2) 肥水管理:注重增施磷钾肥,每公顷施总氮≤225kg,有机肥≥15000kg,基肥比例大于 40%,返苗后用药肥浇根。4.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5. 采收:4 月上旬至 6 月中旬,果长 9cm 至 15㎝。
四、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果皮绿色、光滑、光泽性强,果直、空腔小,肉质脆、嫩、微辣,果长 9cm 至 15cm,横径 1.2cm 至 1.8cm。2. 理化指标:总糖≥6.8%,蛋白质≥1.6%,粗纤维≤0.2%,维生素 C≥152mg/100g。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永安鸡爪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福建省永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永安鸡爪椒的法定检测机构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