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黄梅青虾。

二、申请人

湖北省黄梅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黄梅青虾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湖北省黄梅县境内源感湖及源感湖周边的下新镇、 独山镇、黄梅镇、刘佐乡、小池镇、孔垅镇、分路镇、濯港镇等8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种苗。

增殖放流苗种来自国家级原种场所生产的青虾苗种。

(二)环境条件。

源感湖水域内,水体透明度在30 cm至60cm,pH值6.5至8.5,溶氧量在 5mg/L以上,水草面积占总水面的20%至60%。

(三)捕捞。

捕捞保护区范围内野生及人工增殖放流的青虾。

1. 捕捞时间:在禁渔期以外的时间均可捕捞。

2. 捕捞规格:体长不得小于4.5 cm。

3. 捕捞方法:用虾笼或抄网捕捞,捕大留小。

4. 环境、安全要求:饲养环境、疫情疫病的防治与控制必须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

得污染环境。

(四)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体长≥4.5cm。青虾活体呈淡青色,光泽鲜亮,抱卵虾两侧刚毛间间

距稍宽、怀卵量大,雄虾体形粗壮,螯足粗长、行动有力。活虾煮熟后色泽彤红鲜亮,口 感“鲜、嫩”。

2. 理化指标:水分≤80%,粗蛋白含量≥12%,粗脂肪含量≥0.6%,锌含量105至

120mg/kg,铁含量190至220 mg/kg,钙含量210至240mg/kg。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黄梅青虾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湖北省黄梅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黄梅青虾的法定检测机构由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