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永春漆篮。

二、申请人

福建省永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永春漆篮产地范围为福建省永春县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原料

1.竹材:产地范围内生长两周年以上,竹节达20cm以上的毛竹、灯竹。 2.用土:产地范围内偏中性的红壤土。 3.辅料:石灰粉、桐油、乌烟、松节油、天然生漆等。

二、加工工艺

制篮胚(竹编)→上油灰→油漆→堆雕、绘画。

三、工艺技术要求

1.制篮胚(竹编):把竹子破成宽4mm至10mm的篾片和宽0.8mm至1.5mm 的篾丝;经缚才、编底箍、编篮盖、卷嘴、扯脚、插耳柄等工序编成篮胚,松紧适度。 2.上油灰:将桐油与永春特有的偏中性红壤土和石灰粉进行搅拌熬成桐油灰;对 篮胚进行整形固定、去糖杀菌后,在篮胚上均匀涂抹桐油灰,贴上纱布,自然晾干。 3.油漆:把桐油煮沸,放入乌烟、松节油搅拌,直至拉丝到适当长度即成乌油; 用植物油和少量乌烟搅拌生漆,涂抹在相关部位。 4.堆雕、绘画:在篮身、篮盖堆雕和绘画图案。

四、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 (1)整体性要求:造型美观、端正,坚固; (2)堆面:粘贴牢固,花纹清晰; (3)漆面:色泽均匀、光亮; (4)画面:比例得当,图案形象。 2.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 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永春漆篮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福建省永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永春漆篮的检测机构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