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乐都沙果。

二、申请人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乐都沙果产地范围为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高庙镇、碾伯镇、洪水镇、雨润镇、高店 镇、寿乐镇共6个镇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当地品种“早沙果”、“大沙果”、“脆花红”。

二、立地条件

产地范围内海拔≤2000m,土壤类型为灰钙土,土壤质地为砂壤土,pH值6.8至

7.8,有机质含量≥1.2%。

三、栽培管理。

1.苗木培育:以河北怀来海棠为砧木嫁接育苗。 2.定植:每公顷栽植≤675株数。 3.施肥:每年每公顷施用有机肥≥30t。 4.环境、安全要求: 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 境。

五、采收时间。

8月下旬至9月上旬。

六、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色艳多汁,香酥脆甜,果香浓郁。 2.理化指标: 指标 项目 早沙果 大沙果 脆花红 单果重,g ≥ 35.00 35.00 35.00 总糖,% ≥ 12.45 13.20 12.84 总酸,% 0.12~0.27 0.12~0.14 0.17~0.30 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 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乐都沙果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乐都藏香猪的检测机构由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