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淳安白花前胡。
二、申请人
淳安县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三、产地范围
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文昌镇、石林镇、富文乡、左口乡、里商乡、金峰乡、临岐镇、屏门乡、瑶山乡、威坪镇、鸠坑乡、王阜乡、宋村乡、姜家镇、梓桐镇、浪川乡、界首乡、汾口镇、中洲镇、大墅镇、枫树岭镇、安阳乡23个乡镇425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东经118°20′~119°20′,北纬29°11′~30°02′。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选择淳安县主栽品种白花前胡。
(二)立地条件
选择海拔100~1500m偏向阳平地或缓坡地,坡度<25°,土质疏松,有机质含量高,排水良好,偏碱性的砂壤土,pH值6.5~8.0。
(三)栽培管理
1.播种管理。春播种子用40~50℃温水浸泡,12小时后取出,置温室内温暖处催芽,待大部分种子露白时播种。冬播种子需要在4℃储藏2周以上,播种前先温水淋湿,然后将种子与有机肥、细土(1∶1∶1)混匀待用。春播以2月下旬至3月上旬为宜;冬播以11月上旬至翌年1月下旬为宜。条播用种量为1.5~2kg/667m2,撒播种量为2~3kg/667m2。
2.中耕除草。结合第一次间苗进行第一次中耕除草;6月中旬至7月上旬,结合间苗补缺进行第二次中耕除草,浅锄,以划破地皮为宜,防止伤根或土块压伤幼苗;7月底8月初进行第三次中耕除草。多雨时酌情增加1~2次。
3.肥水管理。施肥以基肥为主,前控后促,不使用含氯化肥。幼苗期至7月底不宜追肥,8月上旬第一次追肥,8月下旬至9月上旬第二次追肥,复合肥用量为10~15kg/667m2。夏秋季久旱时,及时在清晨或傍晚浇水;梅雨季节及时排水防渍。
(四)采收加工
栽培两年以上的未抽薹的药材,在11月至翌年2月采挖,以年前采挖为宜。整株挖起,抖净泥土,去除叶、茎和须根。水洗后晒干或低温烘干,烘干温度以50~70℃为宜,不应超过80℃。
(五)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外观:呈不规则的圆柱形、圆锥形或纺锤形,稍扭曲,下部常有分枝,长3~15cm,直径1~2cm。表面黑褐色或灰黄色,根头部多有茎痕及纤维状叶鞘残基,上端有密集的细环纹,下部有纵沟、纵皱纹及横向皮孔。质地:质较柔软,干者质硬,可折断,断面不整齐,淡黄白色,皮部散有多数棕黄色油点,形成层环纹棕色,射线放射状;气味与滋味:气芳香,味微苦、辛。
2.理化指标。水份≤12%,总灰分≤8%,酸不溶性灰分≤2%,浸出物≥20%,白花前胡甲素≥0.9%,白花前胡乙素≥0.24%。
3.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淳安白花前胡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淳安白花前胡的检测机构由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