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龙泉灵芝孢子粉。

二、申请人

浙江省龙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龙泉灵芝孢子粉产地范围为浙江省龙泉市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菌种。

采用本地筛选、驯化、培育,在龙泉境内经2年的灵芝段木栽培试验,经菌种管理部 门确认其种性适合在本地栽培,具有较高药用价值的菌株。

(二)栽培基质。

1. 基质要求:阔叶树原木,直径8cm至20cm为佳。

2. 砍伐时间:树木落叶至萌芽前。

3. 段木加工:原木在阴凉处存放,砍伐后15天至30天截断,截断长度宜28cm至

30cm。

4. 芝场选择:海拔宜300m至600m,地处平整开阔、通风向阳,土质疏松、排灌

方便、无洪涝灾害的地块。

(三)生产技术要求。

1. 菌种培养:培养基应符合行业及地方关于食用菌菌种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2. 灭菌:料温98℃至100℃并连续保持10h至12h。

3. 接种:灭菌后的段木温度≤30℃、气温≤25℃时进行两头接种。

4. 培养:15℃至30℃温度下培养90天至110天。

5. 出芝管理:

(1)荫棚:搭建2.5m至3m高度的棚架,光照度保持在1000Lux至2000Lux。 (2)排场出芝:菌段排放在畦上,通风5天至10天后脱去菌袋,依次排放在畦上, 菌段间距5cm至10cm,行距20cm至25cm,在菌段间填满土壤,并覆盖菌段不外露, 覆土厚度1cm至2cm。 (3)棚内小气候控制:菌芽形成至子实体开片时,空气相对湿度保持在90%至95%; 开片基本完成,菌盖边缘稍有黄色时,空气相对湿度保持在85%至95%;子实体趋于成熟 至孢子弹射期,空气相对湿度保持在80%至85%;控制出芝荫棚的温度在20℃至30℃; 光照度保持在1000Lux至2000Lux;灵芝原基形成到幼芝生长期,保持通风使空气中CO 2 的浓度低于0.1%。 (4)疏芝:每根段木保留1朵至2朵灵芝。 (5)越冬:采收结束后,冬季来临时做好清场,撤去覆膜和遮阴网,外露段木用土 壤覆盖,厚度2cm至5cm,荫棚四周挖深排水沟。

(四)采收加工。

采收时间为8月至10月。在孢子成熟后,选择晴天用套筒进行采收,将收集好的孢 子粉放置在干净的容器里,晒干或烘干。 利用物理方法对灵芝孢子粉进行破壁,在25℃以下破壁45分钟,破壁率达95%以 上。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

(1)灵芝孢子粉(未破壁) :粉状,棕黄色或咖啡色,无味,在高倍显微镜下,孢子 呈近椭圆形至卵圆形。 (2)灵芝孢子粉(破壁) :粉(或细粒)状,棕褐色,无味,在高倍显微镜下,孢子 呈碎片状。

2. 理化指标:

(1)灵芝孢子粉(未破壁):水分≤10%,灰分≤2.0%,粗多糖≥2.0%。 (2)灵芝孢子粉(破壁) :水分≤9%,灰分≤2.0%,粗多糖≥2.0%,三萜(以齐墩果 酸计)≥2.0mg/kg,破壁率≥95%。

3. 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龙泉灵芝孢子粉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浙江省龙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龙泉灵芝孢子粉的法定检测机构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