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兰江蟹。
二、申请人
兰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三、产地范围
浙江省兰溪市境内水系(主要为兰江、婺江、衢江的“三江”,梅溪、甘溪、赤溪、游埠溪、马达溪的“五溪”)自然水域放养区和兰溪市所属的兰江街道、云山街道、赤溪街道、永昌街道、上华街道、女埠街道、黄店镇、诸葛镇、游埠镇、香溪镇、马涧镇、横溪镇、梅江镇、柏社乡、水亭乡、灵洞乡等16个乡镇(街道)327个行政村生态水产养殖区。地理坐标:东经119°13′30″~119°53′50″,北纬29°05′20″~29°27′30″。
四、质量要求
(一)种源
中华绒螯蟹。
(二)养殖管理
1. 养殖方式。池塘养殖和自然水域放养。
2.养殖环境。(1)池塘养殖。面积以5~15亩为宜,保水性强,底部平坦,底质以壤土为好,底泥<15cm,池埂坡比1∶3~4,水深1.5~1.8m。(2)自然水域放养。放养水域远离河口、排污口、倾废区、大型养殖场,电厂等进、排水口,航道等。水深>1.0m,敌害生物少,饵料生物、水生植物丰富。
3.放养准备。蟹苗规格120~160只/kg的扣蟹。蟹苗背甲淡绿或黄绿,腹部银白,四肢齐全,指节无损伤,体质健壮,爬行敏捷,甲壳光滑,无附着物,无性早熟。
4.放养。(1)池塘养殖。12月至翌年3月放养,放苗密度一般800~1500只/亩。搭养鲢鳙鱼(比例3∶1)冬片10~15尾/亩、鳜鱼鱼种6~8尾/亩、抱卵青虾0.5~1kg/亩。(2)自然水域放养。蟹苗放养时间为每年的5月份;扣蟹放养时间为每年的12月至翌年3月中旬。渔船投放,投苗时船速控制在1km/h之内或停船放流,放养前需将蟹苗浸水2-3分钟,洌干,重复2~3次,让蟹苗鳃丝吸饱水,再使用无损伤的放流装置将蟹苗缓缓放入水中或直接将装蟹苗的苗桶缓缓倾斜,将蟹苗缓慢放入水中;适合岸边放养的水域可在岸投放。
5.水质管理。(1)池塘养殖。放苗初期,水位保持在40~50cm,以后逐渐加深,6月-8月水位保持1.5m左右,透明度40~50cm。要求池水水质清新,溶氧充足,并保持水位相对稳定,在盛夏季节要注意加注新水。(2)自然水域放养。日常巡查,检测放养水域水质情况。
(三)捕捞
10 月-11 月,适时捕捞。采用地笼张捕为主,灯光诱捕的捕
捞方式,池塘还可采用池埂手捉、干塘起捕。
(四)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个体强壮,蟹爪强劲有力,蟹脚爬行敏捷,具有青背、白肚、金爪、黄毛的特点;公蟹膏体肥腴绵润,胶质粘口,金黄透亮,母蟹蟹黄似金,肉质紧致细腻有弹性,口感富有鲜香、甜味。
2.理化指标。公蟹:蛋白质/(%)≥15.5,脂肪/(%)≥0.8,总氨基酸/(%)≥12.5;母蟹:蛋白质/(%)≥16.5,脂肪/(%)≥0.8,氨基酸/(%)≥11.5。
3.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兰江蟹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兰江蟹的检测机构由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