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平潭坛紫菜。

二、申请人

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三、产地范围

平潭综合实验区现辖行政区周边海域。地理坐标:A→B→C→D所围之海域:A(东经119°33′05″,北纬25°38′17″),B(东经119°55′33″,北纬25°46′31″),C(东经120°17′28″,北纬25°34′48″),D(东经119°54′00″,北纬25°05′50″)。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坛紫菜。

(二)养殖条件

悬浮式与浮流式栽培的海区应选择滩面较平坦,适合打桩、

下砣的沙质、泥沙质或软泥滩底的底质,浅海海区。

半浮动筏式栽培的海区的底质应为沙质、泥沙质,滩面平

坦,比降小。

(三)养殖管理

1. 丝状体室内培育。用人工方法将坛紫菜果孢子或者坛紫

菜新品系的自由丝状体附着于育苗基质上,在室内育苗池中经

控温、控光、施肥、洗刷流水等技术措施使丝状体发育成熟。

2.苗帘及处理。分为条帘、方格帘及竹帘。以每180m2苗帘的面积为1/15hm2养殖面积。新苗帘需充分浸泡,洗至苗帘不产生泡沫后晒干备用。旧苗帘应密封堆放或淹埋含沙质泥土中,使紫菜固着器及杂藻充分腐烂后,洗净晒干备用。

3.采苗。一般在9月上旬至9月下旬(“白露”与“秋分”两节气)进行。挑选丝状体成熟度好的贝壳于采苗前一天傍晚下海经海流刺激,第二天6点前取回或放入船舱,放进清洁海水中使其大量放散壳孢子。将得到的壳孢子水均匀地喷洒或染到苗帘上。采苗工作要在12点前结束。苗帘采苗后要及时下海张挂。

4.苗帘张挂。以5~10层重叠挂在养殖筏架上,应保持苗帘在水中浮动6-8小时。苗帘应拉紧,保持平衡,贴近水面。当苗帘线上长满1~5cm的紫菜叶状体,成为全苗帘时,根据需要进行分帘栽培。

5.海区选择。苗网培育的潮位,应选择大潮汛干露3-4.5小时海区。成菜栽培的潮位,应选择大潮汛干露2.5-4.5小时的海区(潮间带)。

6.浮筏设置。应与冬季主导风平行或留一小于30°的角度,每台浮筏一般18栅,每栅可挂1~4张苗帘,每台浮筏间距4~6m。

7.栽培管理。每天需进行巡视,特别是遇到大风大潮汛后,应及时修复损坏的设施、苗帘等。苗帘应拉平、绑紧,防止卷、垂。做好水层调节。幼苗生长期的潮位,以调整大潮汛干露3-4.5小时为宜。成菜栽培的潮位,应调整为大潮汛干露2.5-4.5小时。后期则调整为大潮汛干露5-7小时。一汛期间,要保持晒苗帘2-3天。

8.病虫害防治。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原则,做好病虫害的防治。

(四)采收

当苗帘上藻体长至20~25cm时,即可开始采收第1水菜。根据藻体的生长速度和水温,每隔7-15天可采收1次。采收的紫菜经清洗、去杂后进行自然风干、晒干。

(五)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平潭坛紫菜藻体细长、色泽鲜亮,干制后色泽黝黑光亮,藻香浓郁,口感脆嫩、鲜甜。

2.理化指标。总蛋白质≥30.0(g/100g),天冬氨酸≥2.6(g/100g),谷氨酸≥3.0(g/100g),甘氨酸≥1.5(g/100g),丙氨酸≥3.0(g/100g)。

3.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平潭坛紫菜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平潭坛紫菜的检测机构由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