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秦安苹果。
二、申请人
秦安县人民政府。
三、产地范围
甘肃省秦安县兴国镇、西川镇、莲花镇、陇城镇、五营镇、郭嘉镇、叶堡镇、安伏镇、魏店镇、千户镇、王尹镇、兴丰镇、王铺镇、王窑镇、中山镇、云山镇、刘坪镇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长富二号、宫崎、惠民等着色系富士品种。
(二)立地条件
果园立地条件为海拔1200~1700m,无污染,有集雨节灌或提灌设施。土壤为黄绵土、淀土,pH为7.5~8.1,有机质含量10g/kg以上。
(三)栽培管理
1.育苗。以陇东海棠、新疆野苹果为主要砧木或以M26为中间砧木进行苗木嫁接繁育。
2.定植密度。株行距为(2m×4m)、(2.5m×4m)、(3m×4m)或(3m×5m)。每公顷栽植株数660~1245株。
3.定植时间。春植为3月中、下旬;秋植为11月,秋植苗木可埋土越冬。
4.施肥管理。9月下旬至10月底施基肥,施肥方式为沟施或穴施。施肥量盛果期果园666.7m2施有机肥3000~4000kg,复合肥30~50kg。
5.产量控制。产量控制在2500~3000kg/每667m2(亩)。
(四)采收和贮藏
1.采收。采收时间10月15日至11月5日,生育期180天。
2.贮藏。自然通风库贮藏至翌年3月下旬;冷藏气调库贮藏至翌年8月底。
(五)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果实外形端正高桩,整齐均匀。果面细腻,着色面积60%以上,光洁度高,果点小。果皮薄,果肉黄白色,肉质细脆,汁液多,果核小。
2.理化指标。单果重(平均)250g;硬度≥8.0kg/cm2,可溶性固形物≥13%;总酸量≤0.4%。
3.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秦安苹果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甘肃省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秦安苹果的检测机构由甘肃省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