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安丘两河大蒜。

二、申请人

安丘市官庄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三、产地范围

山东省安丘市官庄镇境内,辖两河村、于家河村、马居岭村、顺河村、挑河村、小泉村、官庄村等24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东经118°44′~119°27′,北纬36°05′~36°38′。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以两河白皮大蒜为主要品种。

(二)立地条件

地势平坦、排灌方便、土层深厚、土壤疏松肥沃、理化性状良好,前2-3年未种植洋葱、大蒜等百合科作物的壤土地块。基地远离工业“三废”排放、污染区域。

(三)栽培管理

肥水管理。出苗后可追施硫酸钾复合肥每亩20kg,蒜苗返青时追施尿素肥每亩15kg,蒜薹伸长期每15天施钾肥每亩20kg。灌溉:播种后如遇大雨,应及时排水;幼苗长出三片叶后,浇一次促苗水;蒜薹伸长期及采收后,每5-7天浇一次水。

(四)采收

采薹后约20天左右,为收获蒜头的适期。采用人工采收方式,收获时轻拔轻放,防止蒜头受伤。

(五)储存

蒜秸干后室外垛放,注意防止雨淋,每半月倒垛晾晒一次,

晾晒2~3 次后,移到专用仓库存放。

(六)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1)同一性:同一品种或相似品种。(2)特异性:具有本品种特有的形态特征和色泽。(3)整齐度:整齐。(4)整修状况:无杂物、无泥土、无机械伤、无腐烂、无病斑,去苗、切根。(5)形态:新鲜,头大、瓣匀。(6)风味:辛香可口、细腻柔嫩、汁液粘稠。出口保鲜大蒜规格指标:大蒜头4.5~7cm,不合格率≤5%。

2.理化指标。维生素C:≥13.5mg/100g;干物质≥8.0%;铁:≥7.5mg/kg;锌≥0.6mg/kg;硒≥5.0×10ˉ3mg/kg。

3.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安丘两河大蒜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安丘两河大蒜的检测机构由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