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汤阴北艾。

二、申请人

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人民政府。

三、产地范围

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种源。植物 艾(Artemisia argyi Levl.et Vant.)。(二)立地条件。海拔50~100m的平原。土壤为潮土,土层厚度≥30cm,土壤有机质含量≥1%,土壤pH值7.0~8.0。(三)栽培管理。1.整地:施肥与整地相结合。种植前施肥,每667平方m2(亩)用量1000~2000kg。混匀土壤和肥料。平整土地后开沟,深度为20~25cm。2.繁殖方式:分株繁殖。3.栽植时间:每年3月。4.定植密度:按株行距30×40cm栽苗,每穴2~3株。每亩栽植12000~15000株。5.采收及采后处理:每年10月份之前采收艾叶。除去枯叶及其他杂质,晒至可安全储存状态。(四)特色质量1.感官特色:艾叶外观皱缩、青绿色、厚纸质,被毛厚密,绒线细长,香气悠长。2.理化指标:水分≤15%,总灰分≤12%,酸不溶性灰分≤3%,桉油精≥0.07%,硒≥0.5mg/kg。3.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汤阴北艾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汤阴北艾的检测机构由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