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黄州萝卜。
二、申请人
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黄州萝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对黄 州萝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函》(黄州政函[2007]60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湖北 省黄冈市黄州区陶店乡、路口镇、堵城镇、禹王街道办事处、东湖街道办事处、南湖街 道办事处等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当地传统的斛斗型、斛筒型萝卜品种。
(二)立地条件。
灰潮泥沙壤与棕壤混合型土壤,土层深≥30cm,土壤pH值为6.0至8.0,土壤有 机质含量≥1%。
(三)栽培管理。
1. 种子处理:精选种子,播种前用50至55℃温水浸种15分钟,再在常温下浸
种4小时后即可播种。避免与十字花种作物连作,以减少病源。
2. 整地作畦:播种前对土壤进行“三犁”、“三耙”,第一次翻耕于播前20至30天,
翻耕后再耙地2遍;间隔7至10天进行二次耕地,并与施肥、作畦同时进行;第三次 耕地于播种前3至5天进行,翻耕后再爬地1遍。作畦要直,垄高15cm至20cm,垄 间距30cm至35cm。避免与十字花种作物连作,以减少病源。
3. 播种:每667m2(亩)播种0.3kg至0.7kg,播种深度1cm至2cm,播种期
以8月20日至9月20日为宜。
4. 田间管理:
(1)间苗定株:第一次间苗在萝卜第一片真叶充分展开时进行,第二次间苗在 萝卜第5至6片真叶展开时进行,当萝卜肉质根“破肚”时定苗,每穴一株,每667m2 (亩)栽植密度为6000至7500株。 (2)培土:定苗后在萝卜生长期间结合中耕除草进行培土。 (3)灌溉:出苗后勤浇水,生长期内保持均匀供水,切忌忽干忽湿,萝卜肉质 根膨大期土壤含水量控制在70%至80%为宜。 (4)施肥:整地时施入基肥,每667 m2(亩)施入充分腐熟的有机肥5000kg 至7500kg,草木灰50kg。在苗期、莲座期和肉质根生长盛期分三次追肥,每次施以充 分腐熟的有机肥400kg至500kg,禁止使用生活垃圾肥。
5.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
境。
(四)采收。
播种后90天至110天在肉质根充分膨大,定型,叶色转淡黄时进行采收。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
(1)斛斗型萝卜:肉质根上尖下大,底部平,主根处梢凹,肉质根入土部分为 白色,地面以上青头部分呈黄绿色,质地紧密,味稍甜。 (2)斛筒型萝卜:肉质根入土部分为白色,肉质根约有1/4部分露出地面的青头, 呈绿白色,地面以上青头部分呈黄绿色,质地紧密,味甜、香脆。
2. 理化指标:
(1)斛斗型萝卜:单个肉质根重700g±100g,肉质根长15cm±2cm,水分90% 至92%,可溶性糖≥4.0%,维生素C≥30(mg/100g),粗纤维素≤12(g/kg) (2)斛筒型萝卜:单个肉质根重1000g±100g,肉质根长18cm±2cm,水份90% 至92%,可溶性糖≥4.0%,维生素C≥30(mg/100g),粗纤维素≤12(g/kg)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黄州萝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