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天目山铁皮石斛。

二、申请人

浙江省临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天目山铁皮石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浙江省临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天目 山铁皮石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的函》(临政发〔2007〕156号)提出的范围为准, 为浙江省临安市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种源。

铁皮石斛。

(二)立地条件。

人工栽培铁皮石斛为保护地条件下的基质培,基质通透性好、不积水。生长期白 天光照控制在2000lux至12000lux。极限低温不低于-4℃。设施具备遮阳、喷雾、通 风和保温条件。

(三)栽培管理。

1. 种苗获得:实生苗无菌培养或组织培养。组织培养的八代后必须进行复壮。

2. 移栽:移栽时间为3月下旬至6月中旬,9月下旬至10月中旬。每公顷用苗

量不多于225万株。

3. 施肥:每公顷年施用总N:75kg至100kg,P:120kg至150kg,K:150kg

至180kg。

4.喷水:生长期湿度保持在70%以上,收获前半个月禁止喷水。

5.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

境。

(四)收获。

生长18个月方可进行采收,采收前3个月禁止使用化学农药。采收分采旧留新和 全株采收两种方式。全株采收的,宜在年底到次年3月中旬进行。采旧留新的全年均可。

(五)采后处理及贮藏。

1. 采后处理:制成干品的,在温度60±5℃,烘至含水量≤10%。

2. 贮藏:鲜品贮藏库要求通风、阴凉,鲜品保存以不干枯为准;干品在药材常温

库中保存,不得出现霉烂变质。

(六)质量特色。

1. 感官特征:

(1)鲜品:鲜茎具叶鞘不完全包被形成明显的环状间隙(黑节);易折断,断 口平整;口感微甜,咀嚼渣极少、粘液丰富。 (2)干品:易折断,口感微清香,咀嚼渣极少、粘液丰富。

2. 理化指标:干品或鲜品烘干后多糖含量≥13%(以葡萄糖计),粗纤维≤28%。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天目山铁皮石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浙江省临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