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天目山铁皮石斛。
二、申请人
浙江省临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天目山铁皮石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浙江省临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天目 山铁皮石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的函》(临政发〔2007〕156号)提出的范围为准, 为浙江省临安市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种源。
铁皮石斛。
(二)立地条件。
人工栽培铁皮石斛为保护地条件下的基质培,基质通透性好、不积水。生长期白 天光照控制在2000lux至12000lux。极限低温不低于-4℃。设施具备遮阳、喷雾、通 风和保温条件。
(三)栽培管理。
1. 种苗获得:实生苗无菌培养或组织培养。组织培养的八代后必须进行复壮。
2. 移栽:移栽时间为3月下旬至6月中旬,9月下旬至10月中旬。每公顷用苗
量不多于225万株。
3. 施肥:每公顷年施用总N:75kg至100kg,P:120kg至150kg,K:150kg
至180kg。
4.喷水:生长期湿度保持在70%以上,收获前半个月禁止喷水。
5.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
境。
(四)收获。
生长18个月方可进行采收,采收前3个月禁止使用化学农药。采收分采旧留新和 全株采收两种方式。全株采收的,宜在年底到次年3月中旬进行。采旧留新的全年均可。
(五)采后处理及贮藏。
1. 采后处理:制成干品的,在温度60±5℃,烘至含水量≤10%。
2. 贮藏:鲜品贮藏库要求通风、阴凉,鲜品保存以不干枯为准;干品在药材常温
库中保存,不得出现霉烂变质。
(六)质量特色。
1. 感官特征:
(1)鲜品:鲜茎具叶鞘不完全包被形成明显的环状间隙(黑节);易折断,断 口平整;口感微甜,咀嚼渣极少、粘液丰富。 (2)干品:易折断,口感微清香,咀嚼渣极少、粘液丰富。
2. 理化指标:干品或鲜品烘干后多糖含量≥13%(以葡萄糖计),粗纤维≤28%。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天目山铁皮石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浙江省临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