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西丰鹿鞭。

二、申请人

辽宁省西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西丰鹿鞭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辽宁省西丰县西丰镇、平岗镇、安民镇、郜家店 镇、振兴镇、凉泉镇、房木镇、天德镇、更刻乡、陶然乡、金星乡、明德乡、钓鱼乡、德 兴乡、柏榆乡、成平乡、和隆乡、营厂乡18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梅花鹿(Cervus nippon)。

(二)环境要求。

森林覆盖率≥55%,其中柞树占50%;水质无污染,符合饮用水标准。

(三)饲养管理。

1.鹿舍要求:地势平坦,避风向阳,通风良好。鹿舍地面坡度≤5°,圈棚≥2.1㎡∕只,

运动场≥10㎡∕只。

2.饲养要求:以青粗饲料为主,精饲料为辅。粗饲料中柞树叶占50%。

3.管理要求:冬季每天强制运动2至3次,每次≥5min。

4.环境、安全要求:饲养环境、疫情疫病的防治与控制必须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

得污染环境。

(四)收获及加工。

雄性鹿被屠宰后,在剥皮时自坐骨弓处取出阴茎,破阴囊取出睾丸(带7cm至 10cm精索,带包皮皮肤1cm至3cm),用清水洗净,将阴茎拉长,连同附着阴茎基部 的睾丸钉在木版上,放到通风良好处自然风干,炎热夏天也可用沸水烧烫一下后入烤箱烘 干。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

项 目 要 求 色泽 表面呈棕黄色或黄褐色 呈长圆柱形,略扁;有纵横纹,包皮外翻,有明显包皮毛,海绵体断面 形态 呈蝶型,无残肉、无脂肪、无虫蛀 气味 气微腥、味微咸,无臭味,无霉变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分/(g/100g) ≤ 13.0 灰分/(g/100g) ≤ 16.0 氨基酸总量(g/100g) ≥ 73.0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西丰鹿鞭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辽宁省西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西丰鹿鞭的法定检测机构由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