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台山鳗鱼。
二、申请人
江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三、产地范围
台山鳗鱼产地范围为广东省台山市斗山镇、四九镇、端芬镇、海宴镇、赤溪镇、都 斛镇、汶村镇、冲蒌镇、广海镇、深井镇等10个镇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种源。
日本鳗(Anguilla japonica)。
(二)养殖。
1.环境条件:养殖地周边生态环境良好,养殖用水符合国家渔业水质标准的规定, 水深1.2m至1.8m,溶氧量≥5,pH值7.0至8.5,土质为壤土或粘壤土。 2.养殖方式:土池养殖。 3.苗种培育:将天然捕捞的鳗苗采取分级培育的方法培育成规格为100至300尾/ 公斤的鳗种。 4.放养:每年4至7月份放养,放养规格为100至300尾/公斤,放养密度为 2000至3000尾/亩。 5.饲料与管理:饲料投喂鳗鱼的专用配合饲料,每3亩水面配置增氧机不少于1 台,每天开机时间不得低于16个小时。 6.环境、安全要求:饲养环境、疫情疫病的防治与控制,必须执行国家相关的规定, 不得污染环境。
(三)捕捞。
捕捞规格为175g以上。
(四)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活鳗背部偏蓝色,皮薄肉嫩,肉质细腻;烤鳗呈棕黄色或棕红色,形 态平整,口感细腻。 2.理化指标: (1)活鳗:蛋白质≥15.0%,脂肪≥15.47%,胆固醇≤859.81mg/kg。 (2)烤鳗:蛋白质≥17.6%,脂肪≥22.03%,胆固醇≤1058.84mg/kg。 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台山鳗鱼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江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台山鳗鱼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指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