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南澳牡蛎。

二、申请人

广东省南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南澳牡蛎产地范围为广东省南澳县南澳主岛和35个小岛屿的周边海域,东经116° 39′至117°19′,北纬23°10′至23°32。

四、质量要求

(一)种源。

太平洋牡蛎(Crassotrea gigas)。

(二)养殖环境。

养殖海域潮流畅通,无工农业生产及生活废水污染,水温10℃至32℃,海水盐度 13‰至32‰,水深3.5m至10m,退潮时不得低于1.5m,pH值6.2至8.5。

(三)养殖技术。

1. 苗种:来源于保护区范围内天然采集。

2. 采收:养殖周期9至12个月,起捕规格:壳长不小于6cm。

3. 环境、安全要求:饲养环境、疫情疫病的防治与控制必须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

得污染环境。

(四)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砺壳翠绿色,砺体肉质呈乳白,口感鲜美、细嫩,内体边缘有一轮淡

黑色。

2. 理化指标:蛋白质≥14%,脂肪≤3%。

3. 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南澳牡蛎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广东省南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南澳牡蛎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