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鸿茅药酒。
二、申请人
凉城县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三、产地范围
鸿茅药酒产地范围为以凉城县岱海镇为中心,南至六苏木镇12公里,北至蛮汉山11公里, 西至永兴镇30公里,冬至麦胡图镇23公里,及以曹碾满族乡(原厂汗营乡鸿茅药酒所在地)为中心, 南至山西省左云县周全村50公里,北至六苏木镇刘家夭村25公里,东至十九号十七号村18公里, 西至保全庄村10公里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所用原辅料及产品要求
1. 水:保护范围内的地下深井水,井深要求 70 米,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2. 基酒:基酒贮存≥1 年,容器为搪瓷内胆的酒海 (陶缸)。3. 生产基酒所用的原料要求:(1) 玉米:外观呈金黄色,颗粒饱满,干燥,无霉变,无异味,容重≥720g/L,淀粉含量 54-62%,水份含量 11-15%。(2) 稻壳:外观呈金黄色,新鲜干燥,无霉变,无异味,水份 11-13%,吸水量为 120-130 克 / 100 克,松度为 11-13 克 / 100 毫升。(3) 麸曲:酸度 1.0-1.7,水分 9%--12%,糖化力为 300-700mg 葡萄糖 /g.h,液化力为 0.4-0.9g/g.h。(4) 酵母:色泽淡黄色至浅棕色,外观为颗粒或条状,具有酵母特殊气味,无异味,水份含量 5.0-6.0%。4. 鸿茅药酒: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 (中药成方制剂)》第十四册 WS3-B-2792-97 标准及内控标准。
二、生产关键控制点质量技术要求
1. 炮制:领取豹骨原药材,浸泡,煮到易于剔除表面残留皮膜筋肉后,捞出,剔除表面残留皮膜筋肉,沥干后阴干;制胶,过滤,浓缩。2. 粉碎:将 64 味中药材分别用粉碎机粉碎,粉碎成粗粉 (全部过 24 目筛)。3. 制胶:将净豹骨加 5 倍量纯化水煎煮 10 小时,40 目筛滤过,滤液浓缩至稠膏状,冷却至室温。4. 浸提:依次投入单晶体冰糖、红糖、药材粗粉、红曲、豹骨胶,升温煮沸后,降温,将液体打入浸置罐中。5. 静置:在特定环境中静置 3 个月。6. 分离:药液静置时间达到 3 个月,从静置罐上清液取液口将上清液移至储罐,浑浊液及药渣部分从罐底口通过泵输送给刮刀离心机,渣弃去。7. 过滤:过滤后药液外观应澄清、透亮、无异物。8. 加麝香混匀:循环研磨 15 分钟,过 100 目筛,投入混匀罐内,投入人工麝香后混合,使其质量均一。9. 灌封:灌封好的药液进行灯检,应澄清透明,无肉眼可见杂质。
三、鸿茅药酒的感官指标和理化指标
1. 感官要求:本品为清亮透明深红棕色液体,口味微苦、微甜,具有本药酒的特有的典型风格。2. 理化指标:乙醇量 36~38% vol,总固体≥2.7g/20mL,pH 值 4.7~5.3,含糖量 14.5-16.5g/100mL。3. 鉴别项指标:具有人参对照药材、对照品人参皂甙 Rg1 及 Re 的特征斑点;具有胡椒碱的特征斑点;具有阿魏酸的特征斑点。4. 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严格遵循相关国家质量标准要求,安全卫生指标符合卫生部 WS3-B-2792-97 和 GB/T27588-2011 的有关标准要求。
五、专用标志使用
鸿茅药酒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凉城县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鸿茅药酒的检测机构由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