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虞城苹果。

二、申请人

虞城县张集镇园艺技术协会。

三、产地范围

虞城县张集镇、乔集乡、镇里固乡、刘集乡、大杨集镇、稍岗镇共6个乡(镇),涉及张集村、高堂寺村、乔楼村、常洼村、楚孙楼村、苏楼村、桃树集村等114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东经115°51′~116°42′,北纬34°15′~34°47′。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乔化红富士、短枝红富士以及早中熟苹果品种。

(二)立地条件

海拔高度30~70m,土壤类别为沙土、沙壤土和壤土,土层厚度≥60cm,有机质含量≥1.0%,土壤pH值6.5~7.5。

(三)栽培管理

1.育苗。以海棠为砧木,采用嫁接繁殖。

2.定植。分春栽和秋栽两种,按株行距(3.0~4.0)m×(4.0~5.0)m定植。

3.施肥。每667m2施有机肥3500~5000kg,辅以少量化肥。

4.整形修剪。实行四季修剪,树形采用自由纺锤形或小冠疏层形,保证树冠通风透气。疏果在开花后三周进行,同一结果枝上果间间距4~5cm。

(四)采收

10月上中旬可采收,果面颜色呈嫩红色,上色上糖充分后。

(五)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果型周正,大小均匀,表面光洁,皮薄肉细,色泽红艳,品相好。

2.理化指标。含钙≥65mg/kg,总酸(以柠檬酸计)≥1.58g/kg,可溶性固形物≥13.5%。

3.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虞城苹果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虞城苹果的检测机构由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