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横县茉莉花。

二、申请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横县茉莉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横县茉莉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 函》(横政报[2004]71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县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种植。 月平均温度在12℃以上时均可种植。栽培密度控制在每公顷约45000穴左右,每穴栽苗2株至3株。 (二)剪枝。 3月上旬至下旬进行春季剪枝,剪枝高度一般掌握留桩20cm至30cm左右,宜在上年剪口上2cm至3cm处剪枝,每 隔4至5年进行一次低剪更新。 (三)土肥管理。 每年春季剪枝后每公顷要施入农家肥15吨至22.5吨或生物有机肥10吨至12吨。生长季节可适量施用以复合肥为 主的化肥,施用化肥时要做到氮、磷、钾和中微量元素合理搭配施用。经常进行除草松土保持土壤疏松。 (四)病虫防治。 主要用物理方法进行病虫防治。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五)采收。 采“熟蕾”,不采“白花”、“青蕾”。11时后至天黑以前开采,尽量推迟摘花时间。 (六)质量特色。 1.感观特色: (1)蕾体大:每百朵花蕾重,春花约23克,伏花30克至35克,秋花约26克。 (2)香气浓:香气深度高。 (3)吐香时间长:从晚上8时至9时开始开放吐香,吐香时间持续到次日上午10时左右。 2.理化指标: 鲜花含茉莉花净油为0.4‰至0.5‰,芳樟醇≥17.0%,苯甲酸乙烯酯≥11.5%,乙酸苄酯≥6.0%,茉莉酮≥4.8%,邻氨 基苯甲酸甲酯≥3.5%,吲哚>2.2%。

五、专用标志使用

横县茉莉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 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