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高桥陈醋。

二、申请人

辽宁省葫芦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高桥陈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原料。

1. 红高粮:蛋白质含量8%至11%,粗淀粉65%至70%。

2. 玉米:玉米容重≥710g/L,淀粉含量65%至75%。

3. 水:酿造用水应取自保护范围内的地下水,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规定

(二)生产工艺。

1. 生产工艺流程:红高梁→粉碎→蒸煮→冷却→黑曲糖化酒精发酵→固态醋酸发

酵→陈酿→调配→成品

2. 关键工艺:

(1)黑曲糖化酒精发酵:酒精发酵周期不少于35天。 (2)陈酿: ①温度:陈酿房温度控制在15℃至24℃之间。 ②陈酿时间:按陈酿时间不同分为四级,其中一级5年以上,二级4年以上,三 级3年以上,四级2年以上。

(三)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

项目 要求 色泽 棕褐或棕红色 香气 醇香、脂香、醋香 滋味 酸味柔和,回甜醇厚 体态 澄清,允许有微量沉淀

2. 理化指标:

指标 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总酸(以乙酸计) ≥ 6.5 5.5 5.0 4 还原糖(以葡萄糖计) ≥ 1.4 1.2 1.1 1.0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高桥陈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辽宁省葫芦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高桥陈醋的法定检测机构由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