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龙胜翠鸭。

二、申请人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三、产地范围

龙胜各族自治县马堤乡、伟江乡、龙胜镇、和平乡、泗水乡、江底乡、平等乡、乐江乡、瓢里镇、三门镇共10个乡镇119个村。地理坐标:东经109°43′28″~110°21′41″,北纬25°29′21″~26°12′10″。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产地范围内培育的符合龙胜翠鸭特征特性的种鸭。

(二)养殖环境

地势开阔且有平缓的坡度,采光良好,水源充足,隔离条

件好,以沙质土壤。

(三)养殖管理

1. 饲养方式。放养。

2.鸭舍设置。1周龄内育雏鸭20~25只/米,2周龄15~20只/米,3周龄10~15只/米,并配有陆上运动场及水上运动场。鸭舍面积∶陆上运动场面积∶水上运动场面积比例为1∶2∶3。

3.育肥。育肥期以当地的玉米、稻谷等农副产品为主要原料。

(四)出栏

70-90 日龄可出栏。

(五)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龙胜翠鸭具有黑羽、黑胫、产青壳蛋等特点,体型稍长,中等大小,喙为灰黑色或青色,羽毛墨黑色并带金属光泽,镜羽墨绿色。成年公鸭头颈羽毛为孔雀绿色,性羽呈墨绿色向背弯曲。屠宰后皮肤白色,肉色为红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具有鸭肉固有的色泽及气味,无异味,皮薄,脂肪少。

2.理化指标。70-90日龄屠宰,宰后皮肤白色,肉色为红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具有鸭肉固有的色泽及气味,无异味,皮薄,脂肪少。蛋白质为19%~22%;总脂肪为0.5%~1%;干物质为23%~25%。

3.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龙胜翠鸭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龙胜翠鸭的检测机构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