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陆河青梅。
二、申请人
陆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产地范围
陆河青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广东省陆河县人民政府《关于陆河青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陆河府函 [2005]33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广东省陆河县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果树品种。 青竹梅,软枝大粒梅。 (二)土壤要求。 PH值5.5至6.5,有机质含量1.0%至1.5%。 (三)采收。 根据用途不同而采收。盐渍梅和蜜饯梅:梅圆身、皮色淡绿、成熟度八成左右采收。 (四)鲜果特性。 1. 果形端正、果实个大,平均单果重20g; 2. 肉多核小,可食用率≥75%; 3. 肉脆味香; 4. 品质优良。可溶性固形物8%至10%;总酸4.9%至6.4%;总糖≤0.03%;100g果肉含维生素C≥5.8mg;
五、专用标志使用
陆河青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陆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 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