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彭阳红梅。

二、申请人

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产地范围

彭阳红梅产地范围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红梅杏。

二、立地条件

海拔 1248-2418 米,土壤质地以缃黄土、黑土为主,PH 值 6.8-7.6,土壤有机含量≥0.94%,土层厚度≥30cm。

三、栽培管理

1. 苗木培育:以本地一年生山杏苗为砧木进行嫁接繁殖。2. 栽植时间:3 月中旬至 4 月上旬或 10 月上旬至 10 月下旬。3. 栽植密度:每公顷栽植株数为 840 或 1245 株。4. 施肥:每年每公顷施腐熟有机肥≥30 吨。5. 整形修剪:冬季以疏枝、短截为主,夏季以拉枝、摘心为主。6. 产量控制:盛果期每公顷产量≤21 吨。7.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8. 采收:6 月下旬至七月下旬,果实阳面颜色变红即可采收。

四、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果实外形近似圆形,果皮阳面呈红色,阴面呈黄色,果肉细腻多汁,酸甜可口。2. 理化指标:可溶性固形物≥13.5%,总糖≥8.1%,总酸≤1.2%,单果重 40g 左右。3. 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彭阳红梅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彭阳红梅的检测机构由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